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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

行政公告

「全國學生舞蹈比賽」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(個 人組)賽事、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(團體組)賽事

{{ $t('FEZ001') }} 訓育組長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依教育部115年9月8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52602562號函辦 理。 

二、旨揭比賽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(個人組)賽事,自116 學年度起增列芭蕾(團體組)賽事,相關規定已納入「全 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」。 

三、有關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賽事之辦理時序及日程說明如 下:

 (一)115學年度辦理首屆芭蕾個人組賽事: 

1、縣市初賽:115年9月至12月。 

2、教育部決賽:116年2月至3月,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 辦。

(二)116學年度辦理芭蕾個人組及首屆團體組賽事: 

1、縣市初賽:116年9月至12月。 

2、教育部決賽:117年2月至3月,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 辦。 

四、考量116學年度各相關招生委員會已成立並啟動相關作業相 關招生作業如參採「全國學生舞蹈比賽」競賽成績,請貴 校適時檢視修正招生簡章及相關規定,並加強宣導,以維 護學生升學參採權益。 五、檢送「115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」1份,本案 如有相關疑義,請洽教育部承辦人陳小姐:02-7736- 6227;賽務相關疑義,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許小姐:02- 7749- 3242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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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17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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